
| 政策文号: | 〔〕年号 |
| 发布单位: | 宁南县农牧局 |
| 发布日期: | 2017-12-22 |
| 发布年度: | 2017 |
宁南县2017年草原保护建设与草牧业发展项目实施方案
为促进我县草原畜牧业发展方式转变,加快我县现代草原畜牧业健康、稳定、有序发展,增加牧民收入,根据凉山州财政局、凉山州农牧局《关于下达2017年中央财政农业资源及生态保护补助资金的通知》(凉财农〔2017〕84号)、凉山州农牧局、凉山州财政局转发《四川省农业厅、四川省财政厅关于做好2017年中央财政农业生产发展等项目实施工作的通知》的通知(凉农牧函〔2017〕265号)文件精神,按照省、州有关要求,结合本县实际,编制本实施方案。
一、宁南县基本情况
(一)基本概况
宁南县位于四川省西南部,凉山彝族自治州南部东侧,金沙江中游西岸,境内山峦起伏、沟壑纵横,海拔跨度在585m至3919m之间,相对高差达3334m,具有典型的山区地形地貌特征。年均气温19.3℃,年均日照时数2230小时以上,全年无霜期320天,年均降水量960毫米左右,具有干湿季分明的立体农业气候特征,适宜于多种动植物的生长和繁衍。全县辖7镇18乡、125个行政村、819个村民小组,现有总人口19.54万人,其中农业人口14.39万人,占总人口的73.64%。在总人口中,汉族人口占73.13%,彝族人口占25.19%,其他十个少数民族人口仅占1.68%,是一个多民族杂居的山区半农半牧业县。全县幅员面积1667平方公里,现有农耕地22.33万亩。2016年实现地区生产总值54.1亿元,其中农业总产值27.2亿元,县级地方公共财政收入3.58亿元,农民人均纯收入13117元。
(二)畜牧业发展情况
畜牧业是我县农村经济中的重要支柱产业, 2016年全县四畜存栏达46.68万头(只),其中:大牲畜存栏7.86万头,生猪存栏20.4万头,羊存栏18.42万只。四畜出栏达38.21万头(只),其中:生猪出栏24.62万头,大牲畜出栏2.29万头,羊出栏11.31万只;禽出栏58.18万羽。肉类总产达2.24万吨,禽蛋产量891吨;奶产量74吨。畜牧业产值13.27亿元,农牧民人均畜牧业产值7561元,农民新增畜牧业纯收入300元。全县现代畜牧产业化发展实现了从传统到现代的换档升级、跨越转型。
(三)草原保护利用情况
全县有天然草地159.96万亩,占幅员面积的63.85%,其中可利用草原面积131万亩,占总面积的81.9%。宁南县内主要草地类型有七类:亚高山草甸草地4.5万亩;高寒灌丛草地11.2万亩,山地疏林草地46.5万亩,山地灌木草地48.6万亩,山地草甸草地16.7万亩,干旱河谷灌丛草地16.3万亩,附带草地16.2万亩,天然草地年亩均产可食鲜草550公斤。全县人工种植优质牧草达12.5万亩,平均亩产鲜草4000公斤左右。全县每年有农副秸秆25万吨,饲用率70%。综合草料供应情况,2016年全县理论载畜量达57.22万个羊单位,全县实有载畜量60.78万个羊单位,超载3.56万个羊单位,超载率为6.22%。
(四)2016年草原生态保护奖励绩效资金支持转方式及草牧业试验试点项目实施情况
截至2017年9月,我县实施的2016年草原生态保护奖励绩效资金支持转方式及草牧业试验试点项目已全部竣工,完成情况如下:
1、修建牲畜棚圈200户16000平方米,完成计划任务的100%;建成牧草加工点2个。
2、资金使用情况:我县2016年草原生态保护奖励绩效资金支持转方式及草牧业试验试点项目资金计划为480万元,实际使用资金480万元,资金使用率达100%。
我县实施的2016年草原生态保护奖励绩效资金支持转方式及草牧业试验试点项目的各项目标任务已保质保量圆满完成,促进了我县草食畜业发展方式的转变,促进了牧民收入的稳步增长。
二、建设思路
通过项目建设,改善农牧民养殖条件,推行舍饲和半舍饲,减轻天然草原放牧压力,推进草畜平衡,增强抗灾保畜能力,促进牧区畜牧业从 “靠天养畜”的传统游牧方式向设施畜牧业转变。
三、建设内容及布局
宁南县2017年草原保护建设和草牧业发展资金项目的建设内容包括:建150户12000平方标准化棚圈;草产品加工试点2个。
1、标准化棚圈建设150户,每户建标准化棚圈面积80平方米、总计12000平方米, 在农户自愿的基础上,选择存栏牛5头或存栏羊25只以上的农户为项目户,并且要求棚圈建设相对集中、连片 ,具备示范效果。棚圈建设具体分布在13个乡(其中:相对集中连片120户、零散户30户):景星乡、倮格乡、松新镇、葫芦口镇、杉树乡、稻谷乡、松林乡、六铁乡、骑骡沟乡、海子乡、红星乡、西瑶镇、竹寿镇。
2、草产品加工试点2个,选在幸福乡梨园村和景星乡黑泥沟村。
幸福乡牧草加工点:业主名称为宁南县晨阳养殖场,养殖场主钟兰婷,占地面积1500平方米,投入资金总额150万元。业务范围:种植牧草,生产、养殖、销售商品牛,引进新技术、新品种、为农户提供培训、技术交流和信息咨询服务;开展农户所需的牧草运输、储藏、加工、包装服务。
建设内容:
(1)设备购置:割草机2台,青干草粉碎机1台,打捆包膜机1台,装载机1辆,青干草运输车1辆,铡草机1台,饲料搅拌机1台。
(2)耗材:打捆绳、包装袋、燃油、机油、耙齿等。
(3)加工房、库房:改建或新建加工房和库房300平方米,钢架结构,空心砖墙体,瓦灰色彩钢瓦或小青瓦屋顶,地面硬化及防水处理,配套输电管线及防火设备。
景星乡牧草加工点:业主名称为宁南县三源种养殖家庭农场,占地面积2000平方米,投入资金总额150万元。业务范围:种植牧草,生产、养殖、销售商品牛,引进新技术、新品种、为农户提供培训、技术交流和信息咨询服务;开展农户所需的牧草运输、储藏、加工、包装服务。
建设内容:
(1)设备购置:割草机1台,打捆包膜机1台,饲料搅拌机1台,切草揉丝机1台,装载机1辆,青干草运输车1辆。
(2)耗材:打捆绳、包装袋、燃油、机油等。
(3)加工房、库房:改建或新建加工房和库房300平方米,钢架结构,空心砖墙体,瓦灰色彩钢瓦或小青瓦屋顶,地面硬化及防水处理,配套输电管线及防火设备。
四、资金使用方案
宁南县2017年草原保护建设和草牧业发展资金项目总计投入资金400万元,其中:牲畜棚圈示范建设240万元;草产品加工点建设160万元。
1、棚圈建设补助标准为每户建牲畜标准化棚圈80平方米,每平方米补助200元,即:80平方米×200元/平方米=16000元;
2016年支持草原畜牧业发展方式转变项目共建牲畜标准化棚圈示范户150户,每户补助1.6万元(不足部分由牧户自筹),即:150户×1.6万元/户=240万元。
2、草产品加工点补助标准为每个牧草加工点建设补助80万元,2个草产品加工点建设共计补助160万元,即:2个×80万元/户=160万元。
五、建设期限及进度安排
(一)项目建设期限
项目建设期限为2018年1月至2019年4月。
(二)项目建设进度安排
1、2018年1月,完成项目前期调查规划;⠼/span>
2、2018年2-3月,完成项目实施方案编制和申报工作;
3、2018年3–12月,完成标准化棚圈和草产品加工点建设工作;
5、2019年1-4月,对项目进行自查、总结,并申请验收。
六、保障措施
(一)组织措施
为确保我县2017年草原保护建设与草牧业发展项目的顺利实施,县农牧局成立“宁南县2017年草原保护建设与草牧业发展项目工作小组”,组长由县农牧局局长担任,副组长由农牧局分管副局长担任,县农牧局草原站和各项目乡镇的兽医专职人员为成员。工作小组负责项目的协调、方案制定和具体实施。
(二)技术措施
1、标准化肉牛棚圈建设技术方案
每户建肉牛棚圈80平方米 (含运动场),其中圈舍50平方米,运动场30平方米,饲养肉牛5头。
(1)牛舍建有构造柱及圈梁,确保稳固、安全;墙体材料用火砖或空心砖,水泥地脚线高60厘米。低山河谷地区牛舍为半敝开放式,高山地区为全封闭式。牛舍高3.5米,长10米,宽8米。
(2)牛舍面积80㎡,其中盖顶舍饲区50㎡,露天运动场30㎡。窗:高山区采用塑钢材料,外加防盗条及纱窗(规格:高1.2m×宽1.5m),低山区采用半敝式设计或设“十”字孔花窗(孔面积占10-15%地面面积)。
(3)牛舍内部饲喂通道宽1.1米,饲槽距地面高45厘米,饲槽宽60厘米、净深30厘米,饲槽内底面为瓦片形,颈护栏高1.2米。牛床向粪尿沟呈2.0%的坡度;瓦片形粪尿沟宽20厘米,深20厘米。舍内地面为水泥粗糙地面,C20混泥土厚15厘米。
(4)圈舍门为木门或铁门,高2米,宽1.2米。
(5)牛舍房顶采用小青瓦或机制水泥瓦。
(6)运动场需平整、干燥,运动场围栏高度1.2米(如需防盗,则运动场围墙高度2.2米),可采用砖材料;运动场地面坡度为2°。运动场中设饮水槽,饮水槽高度80厘米、宽50厘米、深30厘米。
(7)粪污处理设施:每户建防雨防渗干粪棚10m2(长5米×2米,水泥砖砌高1.2-1.5米,棚顶高2.4米)、尿池2m3;或建沼气池8m3,并连接于排粪(尿)沟。粪污处理设施为单坡式盖顶。
(8)墙体内清光搪糊抹灰,外墙体粉白。并做好外墙体的新农村风貌打造。
(9)每户必须种植人工牧草1亩以上。
2、标准化肉羊棚圈建设技术方案
每户建肉羊棚圈80平方米 (含运动场),其中圈舍40平方米,运运场40平方米,饲养肉羊25只以上。
(1)羊舍建有构造柱及圈梁,确保稳固、安全;墙体材料用火砖或空心砖,水泥地脚线高60cm。高山地区采用全封闭式,低山河谷区采用半敝式。
(2)屋顶材料:采用水泥瓦或小青瓦。
(3)楼层式羊舍:羊床离地高度1.5m,羊床宽4m,采用木条(规格3×5cm)或水泥预制板(规格8×6cm)铺设,漏缝1.5-2.0cm。窗:高山区采用塑钢材料,外加防盗条及纱窗(规格:高1.2m×宽1.5m);低山区采用半敝式设计或设“十”字孔花窗(孔面积占10-15%地面面积)。
(4)羊舍地面:水泥粗糙地面,厚8cm;地面向排粪沟倾斜3-5%;排粪沟向贮粪(尿)池倾斜5-7%。排粪沟宽30cm、深20cm。
(5)粪污处理设施:每户建防雨防渗干粪棚10m2(长5米×2米,水泥砖砌高1.2-1.5米,棚顶高2.4米)、尿池2m3;或建沼气池8m3,并连接于排粪(尿)沟。粪污处理设施为单坡式盖顶。
(6)羊舍建筑面积80㎡,其中羊床40㎡(盖顶),运动场40㎡(露天)。
(7)墙体内清光搪糊抹灰,外墙体粉白。并做好外墙体的新农村风貌打造。
(8)每户必须种植人工牧草1亩以上。
3、草产品加工试点技术方案
青干草加工技术方案。适时收割→晾晒→捡拾→运输→切碎→装袋→密封。
(1)青干草收获:高大饲草最佳的收割期应该在拔节后期开始,经历抽穗到乳熟期结束。作为青饲的饲草,在拔节期开始收获;刈割高度相应提高5厘米左右。低矮禾草最佳的收获期为抽穗期到初花期,豆科低矮饲草的最佳收获期为现蕾期到初花期,刈割高度3厘米左右。
(2)青干草翻晒:将刈割后的青草晾晒至适宜水分(13%)。
(3)青干草饲料运输:用农用车将刈割后晾晒至适宜水分的饲草运输到青干草饲料加工场地。
(4)青干草粉碎及装袋:先将青干草切碎至长度2厘米左右,然后进行装袋密封。
(5)青干草贮存及日常管理:青干草应该放置专用区域。贮存过程中,应该防止啮齿小兽、鸟类或者其他动物对草产品的破坏。随时监测草捆温度,避免雨林和地面渗水,保证贮存空间通风。
(三)管理运行措施
1、每户修建标准化棚圈80平方米,每平方米补助200元,每户共补助16000元,不足部分由牧户自筹。为了达到标准化、规范化目的,起到示范效果,牲畜棚圈将以村民小组或乡镇为单位,组织工程队统一修建,由牧户联名(村民小组)与承包人签订合同,或者有能力的示范户按照农牧局提供的统一图纸自行修建,棚圈修建竣工后经县级验收小组验收合格后,补助资金通过农户提供的银行账号打入的形式兑付给项目建设户。具体验收方法:棚圈建设完成后,由项目乡人民政府逐户自查验收,验收合格后向县农牧局提交书面验收申请;县农牧局收到乡级验收申请后,组织相关人员进行县级验收,由于该项目共有棚圈150户,相对集中建设户120户,分散户30户,验收过程中逐一验收难度太大,我县的县级验收分类进行,相对集中户逐一验收,分散户实行乡镇组织验收,县级验收小组抽查验收,但是抽查面必须在80%以上。示范户的棚圈验收合格后一次性兑付补助资金。
2、草产品加工试点由相关企业、专合组织、家庭农场或养殖大户按相关技术规程和批复的实施方案自行组织实施。项目竣工验收后,应积极服务于当地草牧业发展需要,各类产品必须以最低成本价或最低市场价优先满足当地需求,有多余的产品方可进入市场流通。
草产品加工点的资金由县农牧局统一管理,实行县级农牧报账制。按照实施方案和建设进度,每完成一项建设任务,由县农牧局及时组织单项验收,验收合格后,由项目业主持完整票据、合同、验收意见等到县局报账,补助资金只能转入业主帐户,不得支取现金。验收不合格的,不予支付;未经验收的,不得预付;最后一笔资金必须在整个项目竣工验收合格后才能支付。
3、强化对项目资金的监督管理
项目实行县级报账制,专款专用,切实加强和规范资金管理,严禁挪作它用,确保资金使用安全,发挥最大效益。
七、效益分析
(一)生态效益
通过该项目建设,项目区牛羊从传统的放养方式转变为舍饲或半舍饲养殖方式,草产品加工点所辐射的区域饲草能够得到较科学的处理和保存,由此可部份缓解天然草原的载畜压力,促进草原植被恢复。
(二)经济效益
通过该项目建设,农牧户养畜设施设备得到改善,农牧户养畜效益得到提高,以每户年出栏肉牛3头、市场价每头15000元,或每户年出栏肉羊15只、市场价每只1000元计算,每户养畜收入可达4.5万元,150户每年可实现销售收入675万元。
(三)社会效益
通过该项目建设,我县草原和草食牲畜发展的基础建设得到加强,增加了农户养畜经济收入,有利于全县畜牧业经济的健康快速发展,有利于民生的改善,这对构建和谐宁南具有重要意义。
附件:
1、宁南县2017年草原保护建设与草牧业发展项目资金投资计划表
2、宁南县2017年草原保护建设与草牧业发展项目标准化棚圈建设花名册
3、宁南县2017年草原保护建设与草牧业发展项目草产品加工点建设花名册
4、宁南县2017年草原保护建设与草牧业发展项目实施布局示意图
5、标准化肉牛棚圈建设图纸
6、标准化肉羊棚圈建设图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