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贫困村公益性岗位开发工作的实施方案
政策文号:〔〕年号    单位:县人人社局    日期:2016-09-21

宁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关于做好贫困村公益性岗位开发工作的

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州委“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决策部署,充分发挥就业扶贫的作用,确保全县精准扶贫、精准脱贫落地见效,现就落实好《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进一步做好就业扶贫工作的九条措施》(川人社发[2016]35号)和《凉山州就业服务管理局关于进一步做好贫困村公益性岗位开发工作的通知》(凉就办[2016]17号)文件精神,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原则做好我县建档立卡贫困村公益性岗位开发工作,结合宁南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开发对象

具有我县户籍,在劳动年龄内,有劳动能力,有就业要求,并经县扶贫移民局核实、认定的“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劳动力均列入公益性岗位安置对象,下列“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就业困难人员同等情况下可优先安置:

1、建卡贫困户中的零就业家庭人员。零就业家庭指有劳动力的贫困家庭中,既无劳动力转移就业也无劳动力在家务农的家庭;

2、建卡贫困户中男满50周岁、女满40周岁大龄人员;

3、建卡贫困户中残疾人员;

4、建卡贫困户中享受低保人员。

二、开发岗位

在全县36个建卡贫困村开发公益性岗位,主要用于村保洁、保安、护林、道路维护等,托底安置建卡贫困人员。每个贫困村开发5个以上公益性岗位,共计开发218个公益性岗位(各建卡贫困村具体岗位数见附表),每户限安置1人。

三、报名所需材料

建卡贫困户的身份证、户口簿等原件及复印件,近期1寸彩色照片3张,并在所在乡镇或村民委员会领取《凉山州贫困村公益性岗位申报审批表》,一式3份,县就业局、乡镇、村各留1份。

四、资格审查

各村负责收集报名资料,初审合格并经公示无异议后报乡镇复审,乡镇复审后报县扶贫移民局复审,最后报县就业局审定。

五、岗位补贴标准、执行时间及拨付

岗位补贴标准按每人300/月支付,从9月开始执行。各乡镇每月中旬向县就业局提交《凉山州贫困村公益性岗位补贴发放人员名单》,经县就业局审核后,由县就业局将每月补贴资金直接划拨到各乡镇财政所帐户上,再由乡镇财政所代发给每位公益性岗位安置的贫困人员银行卡(存折)上。

六、工作要求

(一)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是中央、省委、州委的重大决策部署,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最艰巨的任务。贫困村公益性岗位开发是充分发挥就业扶贫落地见效的重要举措之一,各乡镇要站在讲政治的高度,充分认识贫困村公益性岗位设置工作的重要性,把此项工作作为就业创业专项扶贫的重点任务来抓。要迅速安排部署,细化工作目标,抓好阶段落实。各乡镇一把手要亲自抓落实,抓布置,抓督促,抓保障;要明确分管领导抓好具体的组织领导和落实工作。

(二)工作步骤

第一阶段(924日):召开20个贫困乡镇党委书记(或乡镇长)、36个贫困村第一书记工作安排会。

第二阶段(925日—105日):各贫困村开展政策宣传,落实报名、初审(贫困村第一书记、村委会研究决定)、公示等工作,公示无异议后第一书记签字并加盖公章报乡镇复审。

第三阶段(106日—1010日):各乡镇复审上报资料,由主管领导签字并加盖公章后上报县扶贫移民局复审。

第四阶段(1011日—1015日):县就业局审定,将第一次补贴资金划拨到各乡镇财政所账户。

七、法律责任

对虚报冒领、骗取岗位补贴的,除追回所有资金外,还要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追究有关当事人及所在单位的责任。

八、其他要求

(一)各乡镇需为本乡镇安置人员每人购买100元的人生意外伤害险一份。

(二)对公益性岗位安置人员实行实名制动态管理,各乡镇要建立公益性岗位台帐,具体记录公益性岗位安置人员的认定、帮扶、退出等情况,并及时录入就业信息系统。

咨询电话:4575022(县就业局)

          13980280356    13881558166

 

 

附表:宁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开发36个贫困村公益性岗位数分配表

 

 

二〇一六年九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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